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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事故大多數發生在哪些情況下?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2.27W)

發生工程事故是非常嚴重的事情,一旦發生了這類事故我們應該立刻總結相關情況的發生,防止下次出現的問題,下面就由本站小編來為您解答工程質量事故大多數發生在哪些情況下?希望能夠為您帶來一定的幫助和解答。

工程質量事故大多數發生在哪些情況下?

工程質量事故主要原因

(1)違反基本建設程式:諸如不作可行性研究,即搞專案建設;無證設計或越級設計;無圖施工、盲目蠻幹等均可能造成嚴重事故。

(2)工程地質勘察存在的問題:諸如不認真進行地質勘察,隨便確定地基承載力;勘測鑽孔間距太大,不能全面準確反映地基的實際情況;地質勘察深度不足,沒有查清較深層有無軟弱層、墓穴、空洞;地質勘察不詳細、不準確,導致基礎設計錯誤等。

(3)設計計算存在的問題:諸如結構方案不正確;結構設計與實際受力情況不符;作用在結構上的荷載漏算或少算;結構內力計算錯誤、組合錯誤;不按規範規定驗算結構穩定性;違反結構構造的規定,以及計算中的錯誤等。

(4)建築材料、製品質量低劣:諸如結構材料物理效能不良,化學效能不合格,水泥標號不足,安定性不合格,鋼筋強度低,塑性差,混凝土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防水、保溫、隔熱、裝飾等材料質量不良;構件質量不合格。

(5)建築物使用不當:諸如不經核算就在原有建築物上加層;任意改變用途,加大裝置荷載;在結構構件隨意開洞、割筋、留槽;不清除樓面積渣,不進行必要的維保等。

(6)科研方面存在問題或技術難點未妥善解決,就急於用在工程上:如較低溫度下,混凝土滑模施工時,如何保證承杆穩定問題;又如升板工程中,如何防止群柱失穩。對鋼材的脆斷及進口鋼材效能研究不夠;對某些特種結構受力分析不當,均可能導致事故。

(7)施工中忽視結構理論:諸如不懂土力學原理,造成不應發生的塌方或建築物移位、沉陷、開裂;不能正確區別預製構件在使用和施工過程中的受力特點;忽視砌體施工的穩定性;對裝配式結構施工中各階段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認識不足;施工荷載不控制,造成嚴重超載;不驗算懸挑結構在施工中的穩定性;模板與支架,以及腳手架設定不當;混凝土結構中,任意改預製為現澆,造成傳力途徑或內力受力性質的改變等。

(8)施工工藝不當:諸如土方開挖出現流砂時,無正確的治理措施;打樁或其他分部分項施工順序不當,相鄰建築施工順序錯誤;砌體工程組砌方法不當,通縫、重縫多;混凝土澆築成型方法錯誤,形成孔洞或冷縫;混凝土拆模時間過早,導致裂縫和區域性垮塌。

(9)施工組織管理不善:諸如不熟悉圖紙,盲目施工;圖紙未經會審,倉促施工;任意修改設計;不按施工規範操作;對進場材料與製品不按規定檢查驗收;缺乏稱職的施工技術人員;沒有建立和建全各級技術責任制度;施工方案考慮不周,技術組織措施不當;技術交底不清;不作隱蔽驗收或其他中間驗收;土建與安裝配合差;總包與分包多行其事,出了事故,匆忙處理,甚至掩蓋隱瞞。

(10)災害事故:如地震、大風、大雪、火災、爆炸、水災等引起整體失穩倒塌等。

根據上述資料表明,工程質量事故大多數發生在組織管理不當,建築倒塌不是天災,而是人禍,這種事情的發生我們應該有效的從當事人或者部門吸取相關的經驗,對於施工人員我們要進行一段時間的培訓,對於開發商來說不要吝嗇材料和監察人員的僱傭,以此來表明國家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