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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重大事故如何處理?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1.33W)

由於工程質量關係到人們的生命安全,所以各工程單位都需要採取一定的措施對影響工程質量的因素進行防控。但是就目前市場形勢來看,才由於工程質量事故引起的糾紛案件也是十分常見的,為此,相關單位制定了工程質量的處理制度,對工程質量重大事故等的處理程式進行了規定。

工程質量重大事故如何處理?

一、什麼是工程質量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建築工程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程式

1、工程建設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於1h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時,每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h。

三、什麼是工程質量事故

(一)概念

工程質量事故是指由於建設管理、監理、勘測、設計、諮詢、施工、材料、裝置等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規程、規範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影響使用壽命和對工程安全執行造成隱患及危害的事件。

(二)特點

1、複雜性;

2、嚴重性;

3、可變性;

4、多發性。

(三)事故類別

1、按事故造成損失程度分級

(1)特別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2、按事故責任分類

(1)指導責任事故

指由於工程指導或領導失誤而造成的質量事故。

(2)操作責任事故

指在施工過程中,由於操作者不按規程或標準實施操作,而造成的質量事故。

(3)自然災害事故

指由於突發的嚴重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事故。

3、按質量事故產生的原因分類

(1)技術原因引發的事故

指在工程專案實施中由於設計、施工在技術上的失誤造成的質量事故。

(2)管理原因引發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誤引發的質量事故。

(3)社會經濟原因引發的事故

指由於經濟因素及社會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風導致建設中的錯誤行為,而造成的質量事故

引起一定人數傷殘,或者死亡的情形。在遇到此類事故時,需要及時向建設單位的人報告,繼而需要及時向當地政府等部門報告,處理的流程雖然需要按照程式,不能越級,但是每級上報的時間是受到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