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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證金怎麼規定的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3.34W)

隨著城市的不斷髮展,經濟的高速增長,越來越多的荒地被用來承包修建工程或是建築樓房。在日常生活中,一項建設工程的任務量是非常大的,因此一般會有某家公司承保下整個工程再進行有針對性的分包,而建築或建設完成時需要質檢。那麼,怎麼計算呢?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證金怎麼規定的

一、建築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是怎樣規定

1、依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第三條 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檔案中明確保證金預留、返還等內容,並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對涉及保證金的下列事項進行約定:

(一)保證金預留、返還方式;

(二)保證金預留比例、期限;

(三)保證金是否計付利息,如計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式;

(四)缺陷責任期的期限及計算方式;

(五)保證金預留、返還及工程維修質量、費用等爭議的處理程式;

(六)缺陷責任期內出現缺陷的索賠方式;

(七)逾期返還保證金的違約金支付辦法及違約責任。

2、第四條 缺陷責任期內,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資專案,保證金的管理應按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政府投資專案,保證金可以預留在財政部門或發包方。缺陷責任期內,如發包方被撤銷,保證金隨交付使用資產一併移交使用單位管理,由使用單位代行發包人職責。

3、社會投資專案採用預留保證金方式的,發、承包雙方可以約定將保證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機構託管。

二、工程質量保修書包括什麼內容

1、在保修期內出現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房屋建築所有人和施工單位保修程式是怎樣規定的

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出保修通知。

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到現場核查情況,在保修書約定的時間內予以保修。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2、質量保修書有哪些主要內容

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專案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3、怎樣在工程質量保修書中約定設立、預留保脩金

工程保脩金是承包方保證工程交付後在最低保修年限內正常使用的一種措施。承包方應採用預留保脩金的方法,作為對工程質量和保證工程正常使用的擔保。

設立、預留保脩金以及保脩金佔工程造價的比例和數量,由承發包雙方在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約定。如工程保修發生爭議,確屬承包方的保修範圍,不論是否設立保脩金,或者保脩金已經使用完畢,承包方均應承擔保修責任。

4、工程質量保修書對質量保脩金的返還是怎樣約定的

《工程質量保修書》第五條的“質量保脩金的返還”中約定:“發包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後14天內,將剩餘保脩金和利息返還承包人。”

綜上所述,已為您詳細回答了有關:的管理方式以及建築工程保修書的詳細內容。一般房屋建築的工程再施工之前開放商或承包公司會預先給予一定的保障工程資金,具體金額需要根據雙方合同約定的支付,而一般工程質量保修包括五年的冷熱水供應等等。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