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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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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專案的種類是十分繁雜的,市政工程只是諸多工程之中的一項,但是卻承擔則著諸多社會基本保障設施的工作,市政工程在給人們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方面起到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故而市政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標準的要求是比較高的。

市政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市政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標準

第一章總則

第1.0.1條法和評定標準,以提高市政工程得施工質量,促進市政工程的質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標準。

第1.0.2條為適應市政工程建設發展得需要,統一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辦本標準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應按本標準執行。工業廠區內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區範圍外的遠郊區及縣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第1.0.3條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質量標準,凡本標準有規定者,應按照執行,無規定者,應按現行的有關標準執行。

第1.0.4條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中其他有關的技術要求,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二章檢驗評定方法和等級標準

第2.0.1條市政道路工程的質量評定,分為“合格”與“優良”兩個等級。

第2.0.2條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單位工程應按以下要求劃分:

一、工序工序劃分為:路基、基層、面層、附屬構築物等。

二、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劃分部位,但可按長度劃分為若干個部位。

三、單位工程四、市政道路中的獨立核算專案,應是一個單位工程。採用分期核算的同一道路工程,應是若干個單位工程。

第2.0.3條檢驗評定必須經外觀專案檢查合格後,才能進行允許偏差專案的檢查。

第2.0.4條進行抽樣檢驗時,應使抽樣取點能反映工程的實際情況(凡檢驗範圍為長度者應按規定間距抽樣選取較大偏差點,其他則可在規定範圍內選取較大偏差點)。

第2.0.5條市政道路工程的質量檢驗及評定應按工序、部位及單位工程三級進行,當該工程不劃分部位時,可按工序、單位工程兩級劃分。其評定標準的主要依據為合格率:={同一檢查專案中的合格點(組數)÷同一檢查專案中的應檢查點(組數)}×100%。

一、工序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應評為合格。

1、要檢查專案(在專案欄列有時)的合格率應達到100%。

2、主要檢查專案的合格率應達到70%,且不符合本標準要求的點,其最大偏差值應在允許偏差的1.5倍之內,在特殊情況下如最大偏差超過允許偏差1.5倍,但不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工程結構和使用功能,仍可評為合格。優良:符合下列要求者應評為優良。1.符合合格標準的條件。2.全部檢查專案合格率的平均值應達到85%。

二、部位

合格:所有工序評為合格,則該部位應評為合格。

優良;在評為合格的基礎上,全部工序專案檢查合格率的平均值達到85%,則該部位應評為優良(在評定部位時,模板工序不參加評定)。

三、單位工程:

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為合格、則該單位工程應評為合格。優良:在評定合格的基礎上,全部工序檢查專案合格率的平均值達到85%,則該部位應評為優良(模板工序不參加評定)。

第2.0.6條工序的質量如不符合本標準規定,應及時進行處理,返工重做的工程應重新評定其質量等級。加固補強後改變結構外形或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響使用效果)的工程,一律不得評為優良。

第三章路基

第一節土方

第3.1.1條填土經碾壓夯實後不得有翻漿、“彈簧”現象。

第3.1.2條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植土及有機物質等。

第二節石方

第3.2.1條上邊坡必須穩定,嚴禁有松石、險石。

第3.2.2條路基石方允許偏差應符合規定。

第三節路床

第3.3.1條路床不得有翻漿、彈簧、起皮、波浪、積水等現象。

第3.3.2條用12-15T壓路機碾壓後,輪跡深度不得大於5mm。

第四節路肩

第3.4.1條肩線必須直順,表面必須平整,不得有阻水現象。

第3.4.2條路肩允許偏差應符合規定。

第五節邊溝、邊坡

第3.5.1條邊坡必須平整,堅實、穩定,嚴禁貼坡。

第3.5.2條邊坡上口線應整齊、直順,溝底應平整,邊溝排水應暢通。

第四章基層第一節砂石基層

第4.1.1條表面應堅實、平整,不得有浮石、粗細集料集中等現象。

第4.1.2條用12T以上壓路機碾壓後輪跡不得大於5mm。

第二節碎石基層第

4.2.1條表面應堅實平整,嵌縫料不得浮於表面或聚焦形成一層.

第4.2.2條用12t以上的壓路機碾壓後,輪跡深度不得大於5mm.

第三節瀝青貫入式碎石基層

第4.3.1條表面應堅實、平整,嵌縫料不得浮於表面或聚整合一層。

第4.3.2條表面無積油、漏澆現象,並不得汙染其他構築物。

第4.3.3條用12t壓路機碾壓後,輪跡深度不得大於5mm。

第四節石灰土類基層

第4.4.1條灰土中粒徑大於20mm的土塊不得超過10%,但最大的土塊粒徑不得大於50mm。灰土應拌和均勻,色澤調和,石灰中嚴禁含有未消解顆粒。

第4.4.2條有12t以上壓路機碾壓後,輪跡深度不得大於5mm。並不得有浮土、脫皮、鬆散等現象。

使市政工程的質量得到更好的保證。該標準的規定適用一切道路設施的修建,且評定的等級只有合格與優良兩部分,對於評定為不合格的,需要返工,對於返工後延誤工期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