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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1.47W)

只要工程質量有了保障,人們的生活才會有保障,才能不每天處於擔心工程質量出現問題而出現人員傷亡的情況。所以一般在工程施工前,發包方和承包方會確定一個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工人施工時需要嚴格按照該標準的規定進行作業。

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1、總則

1.0.1為了加強建築工程質量管理,統一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保證工程質量,制訂本標準。

1.0.2本標準適用於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並作為建築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編制的統一準則。

1.0.3本標準依據現行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管理標準和有關技術標準編制、建築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必須與本標準配合使用。

2、術語

2.0.1建築工程

為新建、改建或擴建房屋建築物和附屬構築物設施所進行的規劃、勘察、設計和施工、竣工等各項技術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實體。

2.0.2建築工程質量

反映建築工程滿足相關標準規定或合同約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效能、環境保護等方面所有明顯的隱含能力的特性總和。

2.0.3驗收

建築工程在施工單位自行質量檢查評定的基礎上,參與建設活動的有關單位共同對檢驗批、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質量進行抽樣複驗,根據相關標準以書面形式對工程質量達到合格與否做出確認。

2.0.4進場驗收

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構配件、裝置等按相關標準規定要求進行檢驗,對產品達到合格與否做出確認。

2.0.5檢驗批

按同一的生產條件或按規定的方式彙總起來供檢驗用的,由一定數量樣本組成的檢驗體。

2.0.6檢驗

對檢驗專案中的效能進行量測、檢查、試驗等,並將結果與標準規定要求進行比較,以確定每項效能是否合格所進行的活動。

2.0.7見證取樣檢測

在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監督下,由施工單位有關人員現場取樣,並送至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所進行的檢測。

2.0.8交接檢驗

由施工的承接方與完成方經雙方檢查並對可否繼續施工做出確認的活動。

2.0.9主控專案

建築工程中的對安全、衛生、環境保護和公眾利益起決定性作用的檢驗專案。

2.0.10一般專案

除主控專案以外的檢驗專案。

2.0.11抽樣檢驗

按照規定的抽樣方案,隨機地從進場的材料、構配件、裝置或建築工程檢驗專案中,按檢驗批抽取一定數量的樣本所進行的檢驗。

2.0.12抽樣方案

根據檢驗專案的特性所確定的抽樣數量和方法。

2.0.13計數檢驗

在抽樣的樣本中,記錄每一個體有某種屬性或計算每一個體中的缺陷數目的檢查方法。

2.0.14計量檢驗

在抽樣檢驗的樣本中,對每一個體測量其某個定量特性的檢查方法。

2.0.15觀感質量

通過觀察和必要的量測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質量。

2.0.16返修

對工程不符合標準規定的部位採取整修等措施。

2.0.17返工

對不合格的工程部位採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3、基本規定

3.0.1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說不定考核制度。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可按本標準附錄A的要求進行檢查記錄。

3.0.2建築工程應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1建築工程採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和裝置應進行現場驗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關產品,應按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範規定進行復驗,並應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2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3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並形成記錄。未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

3.0.3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按下列要求進行驗收:

(1)建築工程質量應符合本標準和相關專業驗收規範的規定。

(2)建築工程施工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檔案的要求。

(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5

(5) 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應形成驗收檔案。

(6)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

(7)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專案和一般專案驗收。

(8)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9)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

(10)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並應共同確認。

3.0.4檢驗批的質量檢驗,應根據檢驗專案的特點在下列抽樣方案中進行選擇:

(1)計量、計數或計量-計數等抽樣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樣方案。

(3)根據生產連續性和生產控制穩定性情況,尚可採用調整型抽樣方案。

(4)對重要的檢驗專案當可採用簡易快速的檢驗方法時,可選用全數檢驗方案。

(5)經實踐檢驗有效的抽樣方案。

一個完整的驗收標準應該還包括建築工程驗收的劃分、建築工程質量的驗收,驗收的程式和組織、違約責任的承擔、在出現糾紛後解決爭端的辦法等等。如果有需要,歡迎聯絡本站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