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墊資施工回款的條件是什麼

工程款糾紛 閱讀(2.16W)

墊資施工回款的條件是:
1、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對墊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工程欠款處理。
2、在墊資承包人收不到工程款時,應積極協商,協商不成的,應儘快到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追償。
3、若法院判決書生效後,發包人依然未支付工程款及返還墊資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通過拍賣發包人資產或現有工程專案優先受償。
4、若發包人是公司的,在經法院強制執行後,承包人依然無法受償的,可向法院申請該公司破產,如果在清算中發現公司股東存在違法情形的,可要求股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儘可能追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的,應予支援,但是約定的利息計算標準高於中國人民銀行釋出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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