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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的主要條款是什麼

合同訂立律師解答 閱讀(2.99W)

施工合同的主要條款有:

施工合同的主要條款是什麼

(1)建設工程施工工程名稱和地點;

(2)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範圍和內容;

(3)建設工程施工開、竣工日期及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

(4)建設工程施工工程質量保修期及保修條件;

(5)建設工程施工工程造價;

(6)建設工程施工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及交工驗收辦法;

(7)建設工程施工設計檔案及概、預算和技術資料提供日期;

(8)建設工程施工材料和裝置的供應和進場期限;

(9)雙方相互協作事項;

(10)建設工程施工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