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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能否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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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能否轉讓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建設工程合同


概念前者稱承包人,後者稱發包人。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屬於承攬合同的特殊型別,因此,法律對建設工程合同沒有特別規定的,適用法律對承攬合同的相關規定。隨著我國的經濟發展,基本建設作為重要的產業支柱在國民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有著不可或缺的地位,同時,相應的法律法規也在不斷的完善健全,保證經濟發展的順利進行。

本段特徵合同法所規定的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合同由雙方當事人的法律行為而引起的。

(2)合同因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

(3)合同的債權債務必須相互對立。

(4)合同的締結有當事的自由意志支配。

建設工程合同作為承攬合同的特殊型別,除具有承攬合同的一般法律屬性外,還具有以下特點:

建設合同中完成的工作構成不動產,通常要涉及對土地利用的強制性規範的限制,當事人不得違反規定自行約定,而且施工的承包人必須是經國家認可的具有一定建設投資的法人。

建設工程合同屬於要式合同,應當以書面方式訂立。摺疊編輯本段基本原則

(1)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則

(2)合同自願原則

(3)公平原則

(4)誠實信用原則

(5)遵守法律和維護道德原則

(6)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原則摺疊編輯本段合同內容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址。

(2)標的:標的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所指向的物件。沒有標的,或者標的不祥,合同的權力義務失去所指,則合同不能成立。合同的標的可以是物、行為、智力成果、科研專案等。標的是物的,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無形的。

(3)數量:數量是指數字方式和計量單位對合同標的進行具體的規定,是衡量標的大小、多少、輕重等的尺度。

(4)質量:質量是指度量標的的標準,是指成分、含量、尺寸、濃度、效能等表示合同標的的內在因素和外在形象的狀態。

(5)價款或酬金

(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7)違約責任

(8)解決爭議的方法

首先合同是體現當事人雙方意思自治的表現,因此我國是充分尊重合同的約定的,所以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來進行。當然在我國的話是不能夠違背強制性法律的規定的。具體的可以諮詢一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