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建設工程糾紛>工程糾紛案例>

常見的工程糾紛種類及其防範措施

工程糾紛案例 閱讀(1.32W)

在建築工程行業裡,糾紛不單單是存在,而且還很頻繁,本文總結了常見建築工程糾紛案件的種類及其應對措施,工程款糾紛的防範措施。

常見的工程糾紛種類及其防範措施

一、常見的工程糾紛種類及其防範措施

1、發包方拖欠工程款違約糾紛

這種違約糾紛的特點是,工程款是可以確定的,故這種糾紛法律比較簡單。這類糾紛形成的主要原因發包方沒有任何正當理由違約拖欠,主要表現為的發包方無力支付工程款;發包方有支付能力無故拖欠工程款。承包方可以充分利用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以及財產保全的方式提起訴訟依法維權。

2、關於違法分包問題引起的工程款糾紛

這種糾紛法律關係較為複雜。這種糾紛主要表現為承包方分包在程式上存在違法性或者名為分包實為轉包,發包方事後不予承認分包合同的合法性,從而引起的糾紛。對於這類糾紛可以利用實際施工人的訴權進行解決或者根據發包方已經竣工驗收合格或者已經投入使用的實際情況要求支付工程款。

3、竣工結算報告爭議引發的拖欠工程款糾紛

這種糾紛主要表現為:承包方製作結算檔案遞交發包方,未取得遞交結算檔案的證據,發包方不予答覆且事後不承認收到;承包方製作結算檔案遞交發包方,發包方不予答覆;承包方製作結算檔案遞交發包方,發包方不予認可而引發的工程款結算糾紛。

對於這類糾紛,承包方可以將結算檔案用特快專遞方式向發包方郵寄竣工結算報告,如果有公正部門對該郵寄行為予以公證則更為妥當。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後,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規定或合同約定期限內,對結算報告及資料沒有提出意見,則視同認可。應依法支付工程款。

4、建築材料品質之爭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糾紛

這種表現糾紛主要表現為:建設工程招投標時對工程主要建築材料品質有所要求或承諾,但由於建築材料市場供求關係的影響,有時使得承包方轉而採用合同外的其他建材,引起結算糾紛。對於這類糾紛,只要發包方已經對工程進行了驗收併合格或者已經對工程投入使用,則承包方可依法要求發包方支付工程款。

5、拖欠質保金糾紛

建築工程合同律師:該類糾紛主要表現為建設工程竣工後出現維修事項,承包人在保修期內履行了維修義務但無法直接取得證據,發包方事後不予承認維修事實以承包方未盡保修義務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引發了糾紛。建設工程竣工移交後,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應在一年內進行保修。為了保證承包方履行保修義務,發包方一般在合同中約定工程款支付95%工程款後,餘下5%工程款留待一年保修期滿後再行支付。實踐中,發包人常以工程質量問題扣押最後5%尾款而承包人則無可奈何。對此,根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規定,發包人對工程質量有異議,已竣工驗收或已竣工未驗收但實際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質量爭議按該工程保修合同執行;已竣工未驗收且未實際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質量爭議,應當就有爭議部分的竣工結算暫緩辦理,雙方可就有爭議的工程委託有資質的檢測鑑定機構進行檢測,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解決方案,或按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處理決定執行,其餘部分的竣工結算依照約定辦理。只要承包人切實履行了維修義務並做好證據保全工作,完全可以通過仲裁或訴訟爭取權益。

6、合同無效引發的拖欠工程款糾紛

合同瑕疵引發的工程款糾紛主要表現為: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引發合同無效糾紛。如果發包方已經進行了竣工驗收併合格,或者雖未竣工驗收但發包方已經實際使用了建設工程,則承包方可以依法要求支付工程款。

7、因延誤工期發生的工程款拖欠糾紛

這類糾紛較為複雜。糾紛主要表現為發包方未能提供合格的施工進場條件、中途擅改設計、未按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建設工程材料不能及時供應從而造成停工、窩工、惡劣天氣等原因承包方要求順延工期未經有效確認,工程竣工後在結算方面發包方要求承包方承擔工期延誤責任,往往使案件變得較為複雜。對於這類糾紛,作為施工方要儘量完善施工手續。比如,工程圖紙設計的更改、選材的變更、施工專案的增加等變簽單一定要有對方代表、監理的簽字。

8、因建築工程質量不合格發生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這類糾紛是由於存在發包方壓低承包價格、承包方偷工減料謀取暴利、建材市場價格飆升、監理方與承包方惡意串通、承包方資質不合格等等諸多原因發生的,常常造成建築工程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由此發生工程款不能支付、工程無法維修加固等僵持狀態。作為建設單位的發包方可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以及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承包方承擔工程加固維修等義務,或者在經依法催告承包方承擔維修義務無果的情況下可以另請其他施工單位進行加固維修並要求減少施工方的工程款。如果工程已經竣工驗收並投入使用後,在支付工程款過程中發現工程質量有嚴重問題,可以通過司法鑑定的方式確定工程存在的問題並依法維權;在施工方提起工程款支付訴訟過程中,發包方可以提起反訴要求承包方承擔工程質量不合格而減少工程款或者賠償損失的責任。

二、工程款糾紛風險的防範

總的來講,要防範工程款糾紛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慎重選擇合作伙伴。隨著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一些承包企業很難攬到工程,所以對工程專案格外珍惜,這容易形成一種志在必得的心理,這種心裡促使對合作夥伴誠信度考察的忽視,則往往落得幹了活拿不到錢的結局。慎重選擇合作伙伴是非常重要的,合作伙伴的資信能力對承包企業的權利實現是至關重要的,故必須對合作夥伴的情況要有所瞭解,主要包括合作伙伴的股東構成,企業信譽如何,有無違約記錄,對外負債,主要固定資產現狀如何,專案資金的來源、到位及監管情況等等。

2、審查建設手續。有些建設工程專案未經有關部門審批或者建設方的建設意圖超越審批範圍,如果承包方不問青紅皁白匆忙承建此工程很可能陷於困境,為以後索要工程款造成障礙。例如,規劃部門規劃建五層,而發包方卻想建到五層以上,這樣,如果承包方按發包方意圖建設,建設過程中很可能遭到規劃部門勒令停工,承包方勢必進入僵局。再如,規劃部門規劃建五層,這樣,如果承包方按發包方意圖把樓建設到五層以上,事後,該工程被城建規劃部門勒令拆除,承包方主張五層以上部分的工程款就有了難度。

3、請專業人員把好合同關。合同是承包方實現權利的最重要的憑證,合同是否規範、表達是否準確、嚴密、詳細對承包人來講十分關鍵。有的人常常認為施工合同都是格式文字,沒有什麼可以發揮的。其實,這種認識是不正確的,建設部推薦的格式文字是為了雙方訂立合同方便、規範,但格式合同裡是很多可以選擇的條款,並且有些是空白條款待當事人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填寫。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特別注意把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及違約責任約定清楚。

4、完善施工手續。相當一部分工程款糾紛的承包方由於手續不完善,無法取得證據,給對方可乘之機。這種情況下處理糾紛就很被動。故施工過程中,手續一定要完備。比如,工程圖紙設計的更改、選材的變更、施工專案的增加等變簽單一定要有對方施工代表、監理的簽字。

從事建築行業的人員很多,希望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的以上關於建築工程糾紛的法律知識能夠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