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建設工程糾紛>工程糾紛案例>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拆遷補償

工程糾紛案例 閱讀(2.3W)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拆遷補償

徵地拆遷補償標準不是固定的,沒有統一的計算標準,因為需要參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場價格、政策等,當然,確定補償數額還是和當事人協商確定最好,這樣不會因此產生補償糾紛。一般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市消防支隊蓋章(15個工作日)

(1) 持消防審批表、全套施工圖到市消防支隊建審科進行審批

(2) 核發消防設計稽核意見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蓋章

2、人防證明市人防辦六十個工作日辦理自建手續

3、房地產開發建設規模(30個工作日)

建設單位持單位申請、總平面圖、資金證明到市房管局規劃發展處辦理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30個工作日)

(1)建設單位持申請報告、建設工程規劃申請表(消防蓋章)、土地徵、用地規劃許可證、總平面圖、全套施工圖、四套航測圖到市規劃局建管處

(2)以上資料由總工室、局業務會審定後報處長、局長簽字

(3)打交費單交費,領取建設規劃許可證、放驗線通知單

5、放線報告(15個工作日)

持放線通知和施工圖、紅線圖到規劃院測量隊放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