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建設工程糾紛>建築工程鑑定>

建設工程質量司法鑑定有哪些型別

建築工程鑑定 閱讀(1.16W)

建設工程質量司法鑑定有哪些型別

司法鑑定是我國民事訴訟中,常見的一種司法手段。通過司法鑑定獲得的結果往往更具有法律效力。我們在生活中或者新聞上,都聽到有關因工程質量問題而引發的糾紛。在雙方進行協調和解決時,需要對質量的好壞的各方面進行司法鑑定。本站小編將為大家整理建設工程質量司法鑑定有哪些型別的詳細資料。

一、什麼是司法鑑定?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或者說,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

二、建設工程質量的定義是什麼?

是指建設工程滿足業主需要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技術規範、標準、設計檔案及合同約定的特性綜合。

三、建設工程質量司法鑑定有哪些型別?

1、施工質量鑑定。一般發生在建設單位或開發商與施工單位之間的民事糾紛中。發現或懷疑施工質量存在問題,通常是在以下情況下:在施工過程中或竣工驗收時由監理或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發現,或在是施工單位起訴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建設單位反訴施工單位,懷疑施工質量存在問題;

2、成品質量鑑定。一般發生在開發商與商品房購買者之間的民事糾紛中。隨著住房商品化的推進和法制的逐步健全,居民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烈,加上開發商對房屋的質量淡漠,這類案件呈上升趨勢。儘管住戶發現房屋質量問題大多是從施工質量,特別是外觀質量開始的,如屋面漏水、粉刷層脫落等,但房屋質量不僅與施工質量有關,還涉及勘察設計質量。

3、環境變化對臨近房屋的損害鑑定。發生在住戶與施工單位的民事糾紛中。城市密集區的基坑開挖、地鐵施工、地下水抽取、採礦等引起的地面沉降都會對臨近建築產生不利影響。

4、工程事故鑑定。當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時,為了認定責任,需要做事故鑑定。工程事故鑑定並不單純是技術鑑定,還涉及管理、政策法規等其它方面。依據事故的性質,除了追究民事責任外,可能還涉及到刑事責任。

在實踐中,最常見的是施工質量鑑定和成品質量鑑定。

小編已經為大家做出了相關介紹。司法鑑定是我國的一種常見的司法手段,工程質量在進行司法鑑定時,就是要通過專業的鑑定結果,明確各方的責任,方便以後的處理。在工程質量司法鑑定共有四種類型。相關比較重要的事故,如果經鑑定後,所涉及的人員有可能是會受到刑事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