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建設工程糾紛>保證金糾紛>

我國工程質量保證金退回時間是多久?

保證金糾紛 閱讀(1.33W)

為了充分確保有關工程的質量,防範風險出現,我國規定了工程需要設立質量保證金。並且還規定,在滿足條件下可以申請返還。那麼,我國工程質量保證金退回時間是多久?為此,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我國工程質量保證金退回時間是多久?

一、質量保證金的預留是多少?

工程質量保證金又稱建築工程信譽保證金或建設工程保脩金,是指施工單位根據建設單位的要求,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簽訂之前,預先交付給建設單位,用以保證施工質量的資金。應該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期滿後無工程質量問題才能退還。而如果預留期中出現了質量的問題,施工單位未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履行,則質量保證金一般不予返還。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資的建設專案,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5%左右的比例預留保證金,社會投資專案採用預留保證金方式的,預留保證金的比例可以參照執行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保證金的預留方式及預留比例。建設工程竣工結束後,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結算價款並預留保證金。

二、工程質量保證金退回時間是多長時間?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第十條有對工程質保金的具體規定,當建設單位在接到施工單位返還保證金申請後,應於14日內會同施工單位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核實。如無異議,建設單位應當在核實後14日內將保證金返還給施工單位,逾期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付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建設單位在接到施工單位返還保證金申請後14日內不予答覆,經催告後14日內仍不予答覆,視同認可施工單位的返還保證金申請。

同時,住建部為了減少建築企業負擔,細化了相關規定。

1、規定兩種情況不得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在工程專案竣工前,已經繳納履約保證金的,建設單位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採用工程質量保證擔保、工程質量保險等其他保證方式的,建設單位不得再預留保證金。

2、缺陷責任期最長2年:從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自動進入缺陷責任期;缺陷責任期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由發、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約定。

三、工程質量保證金和工程質量保脩金有何區別?

工程質量保證金和工程質量保脩金都是承包人為了保證施工合同的履行而進行的一種擔保。但是質量保證金是承包人根據建設單位的要求,在建設工程合同履行前,交付給建設單位,用以保證施工質量的資金,一般是擔保竣工驗收前出現的質量問題;而質量保脩金則是指建設單位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從應付的建設工程款中預留一定的金額用以維修建設工程在保修期內和保修範圍內出現的質量缺陷,主要擔保竣工驗收後保修期內的質量問題。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簡單來說,工程質量保證金是為了保障工程質量而設立的相關資金,它的退還時間一般需要在合同中就明確約定,以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使自己遭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