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型別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而刑事案件中則依據《刑事訴訟法》。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當事人雙方委託鑑定
這種情況多存在於訴前協商階段,由於是雙方共同委託,在選擇鑑定機構和鑑定程式上雙方均有參與,如果有異議可從以下方面尋找重新鑑定的理由和證據:
1、鑑定資質方面
(1)鑑定人的資質(鑑定結論書最後一頁有鑑定人的簽字和介紹);
(2)鑑定機構針對該鑑定專案的資質。
2、程式方面
(1)鑑定人和專家該回避未迴避;
(2)邀請鑑定的專家並未實際參與。
3、事實證據方面
(1)鑑定依據不充分;
(2)依靠真實性未認可的證據或未經質證的鑑定材料進行鑑定(需分具體案件情況)
4、鑑定結論的依據方面
得出的鑑定結論的法律依據是錯誤的、落後被淘汰的等。
5、結論和分析方面
分析與結論自相矛盾或者並不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