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鑑定>其他鑑定>

當事人可以自己委託有關部門鑑定嗎

其他鑑定 閱讀(2.08W)
當事人可以自己委託有關部門鑑定嗎

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型別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而刑事案件中則依據《刑事訴訟法》。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當事人雙方委託鑑定




    這種情況多存在於訴前協商階段,由於是雙方共同委託,在選擇鑑定機構和鑑定程式上雙方均有參與,如果有異議可從以下方面尋找重新鑑定的理由和證據:



    1、鑑定資質方面



    (1)鑑定人的資質(鑑定結論書最後一頁有鑑定人的簽字和介紹);



    (2)鑑定機構針對該鑑定專案的資質。



    2、程式方面



    (1)鑑定人和專家該回避未迴避;



    (2)邀請鑑定的專家並未實際參與。



    3、事實證據方面



    (1)鑑定依據不充分;



    (2)依靠真實性未認可的證據或未經質證的鑑定材料進行鑑定(需分具體案件情況)



    4、鑑定結論的依據方面



    得出的鑑定結論的法律依據是錯誤的、落後被淘汰的等。



    5、結論和分析方面



    分析與結論自相矛盾或者並不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