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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鑑定下來才可以做傷殘鑑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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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鑑定下來才可以做傷殘鑑定嗎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工傷鑑定下來60天已過了,去做傷殘鑑定,可以做嗎?

  要看你的恢復程度。另外那個不叫工傷鑑定,叫工傷認定;也不叫傷殘鑑定,叫勞動能力鑑定。rn  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在傷病情經治療穩定後,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一般是醫生建議的恢復期後兩個月內申請即可。rn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