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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初次鑑定是輕傷後來病情加重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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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初次鑑定是輕傷後來病情加重怎麼辦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工傷認定後病情加重的話應該怎麼處理?

三級傷殘享受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待遇。
工傷職工原鑑定為五級傷殘,三年後因為傷殘程度發生變化,經複查鑑定為三級傷殘,不能按三級傷殘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認定後病情加重可以按三級傷殘的規定,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勞動崗位,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對此,各地均由明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