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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兒童監護人承若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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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兒童監護人承若書怎麼寫?

留守兒童監護人承若書範本:

我同意接受_______________國學生_______________的家長委託,我願意履行以下監護人的職責:

一、督促該生不做來華學習目的以外的活動,並保證遵守中國的法律。

二、督促該生努力學習並遵守貴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督促該生按時繳納各項費用,該生不能支付有關費用時,由我負責支付。

四、負責該生在貴校學習期間發生意外事故時的處理工作。

五、我將承擔照顧和管理該生的學習與生活。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問題由我負責。

監護人情況:

國籍: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監護人簽字:

年月日

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留守兒童監護人是誰?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兄,姐。

二、法定監護人的義務

監護人員負有保護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義務。在實施義務教育中,國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主要應承擔如下義務和責任:

1、必須按時送適齡的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人學;

2、必須保證適齡的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接受完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不得讓他們中途停學;

3、應按規定,交納政府規定的義務教育雜費;(生活確實困難,無力支付雜費的家庭可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減免)。

4、必須創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配合學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長。

根據《義務教育法》第十五條規定,對於那些未經批准,拒送子女或被監護人人學,以及讓正在國小、國中就學的子女或被監護人中斷學業的家長,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罰款或其他行政處分,開採取有效措施,責令他們送子女或被監護人人學。

留守兒童監護人承若書的存在更加明確了監護人的職責,一旦經公證生效,那麼留守兒童的學習教育和生活都應得到監護人的幫助和照顧,對於在學校遇到問題的兒童,監護人應及時處理,這樣也是對這些兒童的一種保護和保障,避免了兒童無人管理出現各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