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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權在公證處變更需要什麼資料

子女撫養 閱讀(1.76W)

作為委託監護人:

撫養權在公證處變更需要什麼資料

一、公民作為委託監護人的提交:

(一)本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委託監護人、受託監護人具有親屬關係的證明;

(三)被監護人的戶口簿、十六週歲以上公民還須提交居民身份證;

(四)監護權資格證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及相關的協議書等;

(五)擬申請公證的監護協議文字;

(六)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它證件、證明材料。

二、法人或其他組織作為委託監護人的提交:

(一)法人資格證明或其他組織主體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資格證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二)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和受託人的居民身份證;

(三)被監護人的戶口簿、十六歲以上的公民還須提交居民身份證;

(四)監護權資格證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與相關的協議書等;

(五)擬申請公證的監護協議文字;

(六)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它證件、證明材料。

作為受託監護人:

一、公民作為受託監護人的應提交:

(一)本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二)配偶及家庭其他主要成員同意發行監護職責的書面意見;

(三)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二、法人或其他組織作為受託監護人的應提交:

(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資格證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證;

(二)委託人代為辦理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三)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