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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撫養權協議需要帶什麼資料?

子女撫養 閱讀(2.14W)

公證撫養權協議需要帶什麼資料?

一、公證撫養權協議需要帶什麼資料?

申請與受理 第二條 辦理監護權協議公證,公證員應要求申請人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一)委託監護人:

1、公民作為委託監護人的慶提交:

(1)本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委託監護人、受託監護人具有親屬關係的證明;

(3)被監護人的《戶口簿》、十六週歲以上公民還須提交《居民身份證》;

(4)監護權資格證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及相關的協議書等;

(5)擬申請公證的《監護協議》文字;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它證件、證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組織作為委託監護人的提交:

(1)法人資格證明或其他組織主體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資格證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2)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和受託人的《居民身份證》;

(3)被監護人的《戶口簿》、十六歲以上的公民還須提交《居民身份證》;

(4)監護權資格證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及相關的協議書等;

(5)擬申請公證的《監護協議》文字;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它證件、證明材料。

(二)受託監護人:

1、公民作為受託監護人的應提交:

(1)本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配偶及家庭其他主要成員同意發行監護職責的書面意見;

(3)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組織作為受託監護人的應提交

(1)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資格證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證》;

(2)委託億人代為辦理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3)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二、什麼是撫養權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擁有該權利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

因為我國的未成年人和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都不能對自身的人身和財產進行負責,國家為了保障此類人群的合法權益,也是規定了要為此類人群設立監護人,同時也是會在法律中規定監護人的具體職責,當監護人出現了意外情況不能擔任時,也是可以申請變更和撤銷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