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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一方可以擁有兩孩子撫養權

子女撫養 閱讀(1.3W)

一、離婚一方可以擁有兩孩子撫養權?

離婚一方可以擁有兩孩子撫養權

1、兩個孩子都在2週歲以內或哺乳期內;

2、一個孩子2週歲以內,一個孩子8週歲以上,8週歲 的孩子願意跟隨母親生活的,女方可能爭取到兩個孩子的撫養權;

3、2個孩子8週歲以上,在徵求其意見的情況下,兩人都要求與母親或者父親一方生活,這樣能大概率爭取到兩個孩子的撫養權。

4、經案例搜尋,孩子是雙胞胎的情況下,因為雙胞胎的習性特別強烈,法院只是判給一方撫養的概率也是極高。

二、離婚爭撫養權的方法是什麼?

(一)證明自己更適合撫養子女

1、自己工資收入、教育程度優於對方的,可收集工資表、納稅證明、學位證書等證據;

2、子女隨自己生活時間較長,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顧更多的,可以由居委會開具證明、鄰居提供證人證言等予以證明;

3、自己居住環境優良、就學條件便利的,可提供相關證明;

4、自己的父母願意幫助帶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體情況、自願帶孩子的意願等相關證據;

5、自己工作表現、思想品質的單位證明;

6、子女在兩週歲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證明;

7、能夠證明自身條件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其他證據。

(二)證明對方不適合撫養子女

對方有以下情況,不利於子女成長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予以證明:

1、對方有婚外情的;

2、對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的;

3、對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4、對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5、能夠證明對方不適合撫養子女的其他證據。

(三)其他

1、子女十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爭取孩子選擇與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可提供相關醫療單據;

3、自己無子女,對方有其他子女的證據。

夫妻離婚時不可避免的要牽扯到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不過我國的法律有明確的規定,孩子幼小在兩週歲以下的一般都是跟隨母親一起生活,孩子的年齡到了八歲的時候,就需要徵求孩子的意見來確定撫養權的歸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