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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再婚喪失撫養權後還可以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嗎?

子女撫養 閱讀(3.25W)

一、一方再婚喪失撫養權後還可以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嗎?

一方再婚喪失撫養權後還可以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嗎?

一方再婚喪失撫養權後還可以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再婚並不會喪失孩子的撫養權,在撫養權變更的法定條件當中並不包括再婚。因為誰也沒有資格肯定的說,當事人帶著孩子再婚,再婚以後就一定會對孩子的生活有影響或者有虐待孩子的這種情形的。但是,父母雙方私下協商對孩子的撫養權進行變更的話法律上也支援的。

二、如何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1、變更孩子的撫養權的兩種形式。

孩子撫養權的變更,有兩種形式:一是雙方協議變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只要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准予,意思是說夫妻之間可以私下協商,然後請求法院予以變更;二是一方以起訴方式要求變更。但是,無論採取那種方式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都需要法院的認可。

2、關於變更孩子的撫養權訴訟和審理。

應當注意的是,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雙方對此不能達成協議時,應另行起訴。在新情況下提出的訴訟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的離婚問題和夫妻財產的處理問題,而是出現了處理原離婚案件之時不存在(或已解決)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因此,它不是原離婚案件訴訟程式的繼續,也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錯誤的糾正,所以,應當作為新的案件另行起訴。

另外,依據《民訴320點意見》,變更撫養權、監護權的訴訟(變更之訴)管轄為,第10條,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係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4條,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離婚後有孩子撫養權的主體,若是選擇與他人結婚,是不會導致撫養權喪失的,即使是那些實施了侵害孩子權益行為的主體,在被法院撤銷其監護孩子的資格之後,也可以在孩子同意的情形下,再次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同時也可以享有一些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