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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標準是怎樣的

子女撫養 閱讀(2.4W)

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標準是怎樣的

夫妻雙方離婚後,未得撫養權的一方需要承擔子女一定的撫養費。那怎樣的認定才是正確的撫養費標準呢?離婚後一定要給撫養費嗎?離婚子女撫養費的標準主要根據子女需要、父母承擔能力和當地生活水平而定。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您簡單介紹一下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標準。

根據司法解釋,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離婚孩子生活費以離婚夫妻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為依據。也就是說,至少要滿足當地最低生活標準。

我國《婚姻法》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參考以下三個方面: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裡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專案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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