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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異後再婚孩子撫養費需不需給 | 撫養費的標準是什麼

子女撫養 閱讀(1.24W)

離異後再婚孩子撫養費需不需給,撫養費的標準是什麼

離婚糾紛問題在當前比較常見,導致離婚糾紛出現的原因無非是財產糾紛和撫養權糾紛問題,其中撫養權糾紛問題最為複雜,會導致多種情況出現,而且有多種情況存在,一般情況下都無法協商完成孩子的撫養費問題,所以都會從採用司法的途徑來解決。那離異後再婚孩子撫養費還需不需要提供呢,撫養費的標準是什麼呢?

目前的司法實踐中,免除子女撫養費的條件如下:

(一)由於長期疾病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的一方,經查實確無力按照協議或判決支付子女撫養費,且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大部分子女生活費用的,經給付一方請求,可以免除;

(二)因犯罪被收監勞動改造,無力支付子女撫養費的一方,可以免除;

(三)撫養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願意負擔子女生活費或教育費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原有支付義務的一方可以免除。

子女撫養費標準

(一)一般情況下,法院判決子女撫養費的數額,考慮三個方面,即子女的實際需求、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二)然而法律上為了避免支付子女撫養費過低,無法有效保障子女身心健康的情況發生,結合父母雙方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最高人民法院對於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撫養費的問題規定了較為詳細的標準。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隻三十。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雖說撫養費的問題國家司法都有相關的規定和處理方式,但是在實際生活中我們遇到的問題是不可能和案例完全相同的,所以具體的情況還需要從多方面來分析,離異後再婚孩子撫養費的問題如果不瞭解的話可以找律師進行諮詢,實在無法協商的話可以選擇採用司法的途徑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