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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撫養費徵收程式及文書規範是什麼?

子女撫養 閱讀(2.27W)

社會撫養費徵收程式及文書規範是什麼?

社會撫養費是針對超生子女所收取的費用,計劃生育時期一對夫妻只能生育一個子女,超除法律法規規定所生子女需要交納社會撫養費,隨著二胎政策的放開,計劃生育法規定,國家提倡一對父母生育兩個子女,那現在的社會撫養費就主要是針對超出計劃生育規定的第三個孩子所收取的費用,那麼社會撫養費徵收程式及文書規範是什麼?

社會撫養費是什麼?

社會撫養費,是指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公共社會事業投入的經費,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徵收的費用。社會撫養費屬於行政性收費,具有補償性和強制性的特點。2002年8月2日,國務院經國務院令第357號公佈了《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對社會撫養費徵收程式及文書規範是什麼問題作出了規定。

社會撫養費徵收程式及文書規範是什麼

首先社會撫養費徵收程式是什麼?

(一)立案

對違法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立案調查。

(二)調查取證

  1、辦案人員(兩人以上)向被調查物件或知情人員出示《行政執法證》表明身份和調查意圖。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人員應迴避。

2、向當事人及其所在工作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計劃生育工作人員、群眾和其它有關單位瞭解情況,查清當事人是否有違法生育或者收養子女以及非婚生育、婚外生育等行為並取得充分證據。蒐集製作與本案有關的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鑑定結論、書證、物證以及勘驗筆錄、現場筆錄、錄音錄影等視聽資料。筆錄應經被調查人核對無誤後簽名蓋章(印)。

(三)告知、聽證

  在作出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之前,應以書面形式向當事人告知作出徵收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並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依據成立的,應當採納。

(四)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

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的情況下,辦案人員根據違法生育事實、情節和相關法律法規提出初步處理意見,經鄉鎮、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和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制工作機構審查,並由區縣人口計生委行政首長簽字同意後,製作徵收社會撫養費處理決

(五)送達

  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書必須送達當事人。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註明收到日期,並簽名或蓋章。

(六)執行

當事人在收到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書後應按規定期限及時繳納社會撫養費。當事人一次性交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困難的,本人可提出分期繳納申請,由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的機構審查決定,並製作書面的決定書。分期繳納的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最長不超過三年。對拒不履行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的,逾期不申請複議又不提起訴訟的當事人,由作出處理決定的機構自當事人訴期界滿之日起180天內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七)結案

  當事人已履行完結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的,由辦案人員將繳款憑證影印件納入案卷,並據實填寫《社會撫養費繳納情況登記表》,報區縣人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後,予以結案。

(八)存檔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將立案、調查取證、作出處理決定、送達、執行等材料整理歸檔,並製作規範的案卷,以備查證和複議、應訴。

社會撫養費文字範本

社會撫養費

執法文書之二

調查(詢問)筆錄(首頁)

時 間: 地點:

被詢問人: 性別:

出生年月: 職業:

戶籍地: 住址:

詢問人: 記錄人:

告知:

請你如實回答,

答:

被詢問人: (簽名並蓋右手大拇指印)

以上就是社會撫養費徵收程式及文書規範,對於規範社會撫養費的征程序和為維護計劃生育制度有重要意義,同時對於超生夫妻的利益也有一定的保障,避免亂收費以及超生的孩子無法上戶口的問題,不僅有利於家庭生活的幸福穩定,也有利於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和維護社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