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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社會撫養費程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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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社會撫養費程式是怎樣的?

現在我國大部分省市都放開了二胎政策,有些農村家庭受封建思想影響,在生育了二胎後還繼續生孩子,這樣屬於超生行為。計生部門查清情況後,會做出處罰,向其徵收社會撫養費。具體金額可以根據家庭收入情況而定,那麼,徵收社會撫養費程式是怎樣的?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徵收社會撫養費程式是怎樣的?

1、人口計生局、受委託的街道(鎮)發現公民有違法生育嫌疑的,應當填寫違法生育物件個案報告單,同時予以立案並填寫立案審批表。

2、調查結束後應當製作書面調查報告,同時報人口計生局法規科審查,法規科人員參與調查取證的報局分管領導審查。

3、製作《社會撫養費徵收告知書》及《社會撫養費徵收告知書送達回證》,並告知當事人在收到告知書3個工作日內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4、社會撫養費徵收告知書送達3日後方可製作《社會撫養費徵收審批表》,審批結束後方可製作《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並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送達當事人。按低限或高限作出徵收決定的,在製作《社會撫養費徵收審批表》前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待局務會研究決定後方可作出。

5、當事人自收到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足額繳納社會撫養費。一次性繳納確有困難的,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填寫《分期繳納社會撫養費審批表》,向徵收機關申請分期繳納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人口計生局在收到分期繳納審批表後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可以分期繳納的書面決定並通知當事人。

6、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的,製作《社會撫養費催繳通知書》並送達當事人,同時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2‰的滯納金。

7、當事人拒不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可以自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期限屆滿之日起3個月內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申請強制執行前應當製作《繳納社會撫養費催告書》並送達當事人,催告書送達10日後仍不繳納的應當製作強制執行申請書,申請強制執行。

二、徵收社會撫養費的徵收主體是誰?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徵收決定;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可以委託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徵收決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

綜上所述,街道辦發現轄區內家庭有違反計生條例的,會進行調查,情況屬實的,上報給計生部門。然後計生部門進行復核,並送達社會撫養費徵收通知書。當事人拿到通知書後,沒有異議的話要儘快繳納。如果遲遲不肯繳納,計生部門有權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