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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兒童監護人是戶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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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的兒童監護人是戶主嗎?

我國的兒童監護人是戶主嗎?

戶口本上的戶主不一定是孩子的監護人,為了保護被監護人的利益,各監護人必須履行自己的義務。監護人是指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一般來說,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嚴重精神障礙的人,都應設定監護人。

監護人是指對無行為能力或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一般來說,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嚴重精神障礙的人,都應設定監護人。監護人是根據血緣關係、親屬關係依照法律的規定來的,與戶口薄戶主並沒有直接關係。

二、監護人的職責包括哪些?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監護人必須承擔以下職責:

1、供吃、穿、住、醫療等條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體的健康;

2、採取有效措施以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

3、對未成年人的思想、行為進行正確的教育、引導和管理,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

4、保證未成年人接受學校科學、文化等知識教育;

5、照顧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

7、代理未成年人進行與其智力不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8、代理未成年人進行訴訟;

9、保證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與監護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機關彙報和請求幫助;

13、代為賠償;

14、監護人不得允許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戶主跟孩子的監護人之間根本就沒有任何的關係,可能在有些家庭當中,戶口本上填的戶主就是家裡面年紀最大的老人,按照我國公民普遍的想法來說的話,戶主一般在家裡面的話語權是比較大的,除此之外也就沒什麼了,在法律上不會因為是戶主的身份就去特殊照顧,戶主有的時候都需要別人照顧,更何談去擔任孩子的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