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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離婚後能變更撫養權嗎?

子女撫養 閱讀(3.14W)

一、哺乳期離婚後能變更撫養權嗎?

哺乳期離婚後能變更撫養權嗎?

哺乳期離婚後能變更撫養權,但必須是屬於符合能夠變更撫養權的條件。在哺乳期內撫養權一般是歸女方的,但如果女方出現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男方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雖然在實際生活中嬰兒哺乳期因人而異,由於《子女撫養意見》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司法實踐中通常將“哺乳期內的子女”理解為兩週歲以下的嬰幼兒。父母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生活環境明顯對子女撫養不利;母親工作性質特殊,不便於撫養子女;或者母親違法犯罪,不利於撫養子女等。

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的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二、哺乳期內的離婚糾紛怎麼處理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因此,正是在哺乳期內,男方是不得提出離婚的。如果同意協議離婚的話,由於涉及到孩子的撫養問題,作為撫養費來說,男方是必須支付的,這不是賠償問題。

撫養權的變更在我們國家是可以存在的,但是確定撫養權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一般情況下哺乳期孩子的撫養權一般是判決歸屬於女方所擁有,但是女方確實是沒有能力撫養孩子的,將可以變更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