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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撫養協議可以反悔嗎?

子女撫養 閱讀(2.95W)

一、 遺贈撫養協議可以反悔嗎?

遺贈撫養協議可以反悔嗎?

遺贈撫養協議簽訂後是不可以反悔的,如果一方想撤銷遺贈撫養協議的,必須在雙方一致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31條規定:“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遺贈扶養協議是指受扶養人(公民)和扶養人之間訂立的關於扶養人承擔受扶養人的生養死葬義務,受扶養人將自己所有的財產遺贈給扶養人的協議。遺贈扶養協議有兩種:一種是公民與公民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另一種是公民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

二、遺贈撫養協議解除的條件有哪些?

遺贈扶養協議是指遺贈人與扶養人之間為明確相互間遺贈和扶養的權利義務關係而訂立的協議。遺贈扶養協議是雙方法律行為,它必須在雙方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才能成立。同樣,它的解除也必須協商一致才能解除。否則,任何一方無權任意變更或解除協議。遺贈扶養協議的解除,一般有以下兩種情況:

(1)雙方協商同意,致協議解除。如果遺贈扶養協議當事人一方的情況發生變化(包括遺贈人另有親屬扶養或扶養人喪失扶養能力),一方當事人有正當理由,可以要求雙方協商解除協議。在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同意後,遺贈扶養協議即可解除。但如系遺贈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應對扶養人已盡的義務在經濟上給予適當補償;如系扶養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一般不給予扶養人經濟補償。

(2)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扶養人或集體組織與公民訂有遺贈扶養協議,扶養人或集體組織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其支付的供養費一般不予補償。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則應償還扶養人或集體組織已支付的供養費用。

對於遺贈撫養協議的具體內容和相關情況的認定上,應當嚴格基於雙方達成的一致意見來辦理,特別是遺囑方的要求以及撫養方的義務,存在不履行義務的可以撤銷處理,但無法進行協商處理的,可以起訴到法院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