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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復婚需要多少錢 | 有哪些條件?

再婚 閱讀(1.51W)

復婚是指已經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係的行為。男女只有在辦理了復婚手續後,其權益才能得到保障。那麼辦理復婚手續需要多少錢呢?以下是具體介紹。

男女復婚需要多少錢,有哪些條件?

一、復婚需要多少錢

對於復婚需要多少錢,其實簡單的說復婚就是重新辦個結婚證,費用和辦結婚證的費用一樣,都是9塊錢。

辦理復婚需要什麼條件?

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的行為。復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要求恢復夫妻關係的,說明雙方的感情並未完全破裂,或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雙方重新確立婚姻關係。對於這種情況,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當事人雙方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曾有夫妻關係並已按法定程式離婚;

2、離婚後未再婚;

3、自願恢復夫妻關係。

除了上述三個條件,《民法典》還規定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復婚登記設定任何形式的附加條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三、怎麼辦理復婚登記?

想要恢復夫妻關係的當事人,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復婚登記。申請時,遞交單人1.5—2.0寸免冠黑白照片各3張,並持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戶口簿或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戶口證明,戶口證明包括當事人姓名、性別、出生時間、住址、身份證號碼等內容;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或村民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如不在本人戶口所在地申請復婚登記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須加蓋鄉、鎮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辦事處的印章;

4、離婚證或解除夫妻關係證明書或人民法院的離婚調解書或判決書,其中一審判決書還須附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證明。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持有的有關證件和證明材料應當認真審查,如有疑問,應予核實。對符合規定的復婚條件的,應當即時辦理復婚登記;當事人因受單位、部門或他人干涉取不到有關證件和證明材料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主動了解有關情況並註明於申請書內,對經查明符合復婚條件的,應當直接為當事人辦理復婚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為當事人辦理復婚登記後,應當發給結婚證,在結婚登記申請書上註明復婚字樣,並收回離婚證件。當事人自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

男女辦理復婚手續的其實與辦理結婚手續是差不多的,要滿足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有一定的手續需要辦理,而支付的復婚費用也是9塊。希望這些內容對你有所幫助,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相關律師,他們會根據您的情況,為您解決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