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一般孩子幾歲可以繼承房產

遺產繼承 閱讀(2.92W)

一、一般孩子幾歲可以繼承房產

一般孩子幾歲可以繼承房產

孩子們生來就有繼承權。此外,胎兒有權繼承胎兒的權利,如果胎兒出生並存活下來,那麼它就依法享有遺產的份額。相反,他們沒有。因為根據繼承法,胎兒的遺傳應該被保留。當一個胎兒出生時,它的保留份額是按照法定繼承的。

二、父母房產繼承新規定

1、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後開始。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係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後,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遺囑繼承權的實現,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和被繼承人已死亡,否則遺囑繼承關係也不會發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產子女就不能繼承。父母意願將自己的房產贈與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

2、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我國繼承法確定的法定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它合法財產權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財產、夫妻共有財產以及合夥財產不加分割作為遺產來繼承。像這樣的財產必須分割以後屬於死者個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遺產。一切非法所得的財產不屬於遺產,不得繼承。

三、相關法律依據:

1、《民法典》第二十六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2、《民法典》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3、《民法典》第二十九條 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四十二條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牴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

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五十八條人民法院在分割遺產中的房屋、生產資料和特定職業所需要的財產時,應依據有利於發揮其使用效益和繼承人的實際需要,兼顧各繼承人的利益進行處理。

遺產繼承是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後才開始生效的,繼承人在知道自己有遺產繼承的情況下,需要在兩個月之內做出是否繼承的回覆,如果在兩個月之內並沒有回覆,那麼會按照放棄繼承權進行處理。繼承權一旦放棄,一般就不會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