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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遺產可以繼承給別人嗎

遺產繼承 閱讀(2.79W)

一、一般遺產可以繼承給別人嗎

一般遺產可以繼承給別人嗎

法定繼承人將其應繼承份額贈與給其他法定繼承人,屬繼承人之間的自願處分行為,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應予以支援。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法定繼承人之間可以協商解決繼承份額,雖然沒有關於“法定繼承人是否可以將應繼承的份額轉讓給其他繼承人”的直接表述,但對於公民來說,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法定繼承人之間將繼承份額贈與其他繼承人的行為並不違反法律規定。

自繼承開始,客觀意義的繼承權也就轉化為主觀意義的繼承權,繼承人得自主決定是行使繼承權、接受繼承,還是放棄繼承權。依我國《繼承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繼承人未表示放棄繼承權的,視為接受繼承。

繼承的放棄,是指繼承人作出的放棄其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的意思表示。繼承權的放棄,須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繼承權的放棄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為。繼承權的放棄不能附加任何條件。繼承權的轉讓問題:繼承權是一種以身份關係為前提的財產性權利,基於其人身屬性,繼承權是不可以轉讓的。

二、遺產被贈人可不可要回

如果法定繼承人未成年,監護人將繼承人名下遺產贈送他人,其他近親屬可以起訴要求返還。該贈送是否有效,按法庭判決確定。如果法定繼承人已經成年,則該贈送無效。如果協商返還不成,可起訴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雖然說遺產可以是別人,但是繼承權是不可以轉讓的。如果繼承人放棄了繼承權,那麼該遺產就不可以轉贈給他人了。遺產也是可以進行轉繼承的,前提是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先死亡,那麼該繼承人的繼承人可以代替繼承人進行繼承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