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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和遺囑那個優先

遺產繼承 閱讀(3.03W)

遺贈和遺囑那個優先

遺囑:(也稱為遺贈)在法律上是比法定繼承優先的。再者就是講講遺囑的定義,所謂的遺囑就是死者死亡前通過紙質或口頭告知將個人的財產分配給法定繼承人,法定繼承人也可以是一人,同時也可以是多人,並不一定只是一個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後,若有遺囑和遺贈扶養協議同時存在,則遺贈扶養協議優先於遺贈。只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辦理;只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遺贈協議辦理。

在繼承開始之後,如果死者留下了遺囑,那麼繼承將按照遺囑的程式走下去,這也是對死者的意願的尊重。如果死者沒有留下遺囑,那麼依據法律和法定繼承的順序,依照法律程式執行繼承。根據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一旦繼承開始,若有遺贈扶養協議,按撫養協議辦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了遺產的繼承順序,第一順序有父母、配偶、子女。下面是第二順序:兄弟姊妹,外祖父,外祖母,祖父,祖母。繼承開始後,第一繼承首先開始繼承,如沒有第一繼承人,那麼第二繼承人開始繼承。若有第一繼承人,第二繼承人不分配遺產。同時,第一繼承人所說的子女不只是婚生子女,還包括了非婚生子女,養子女,與死者存在撫養關係的繼子女。相同的,第一繼承人中的父母也只是生父生母,也包括養父,養母,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兄弟姐妹也是如此,包括了同父同母的兄弟姊妹,不同父,不同母的兄弟姊妹,有撫養關係的兄弟姊妹,養兄弟姊妹。

再者,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規定,公民有權依照民法典立下自己的遺囑,分配自己的財產,並有權指派自己的遺囑執行人,可以將個人的財產分配給法定繼承人,法定繼承人也可以是一人,同時也可以是多人,並不一定只是一個人。也可以將財產給除了親人,國家,集體以及公共財產以外的人。這是法律給予的權利。

公民也可以與他人簽訂遺贈扶養的協議,協議一旦簽訂,撫養人就該承擔該公民的生養死葬義務,也享有受到死者遺贈的權利,相關內容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中可以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