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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和遺贈撫養協議誰優先?

遺產繼承 閱讀(3.19W)

一、遺囑和遺贈撫養協議誰優先?

遺囑和遺贈撫養協議誰優先?

遺囑和遺贈撫養協議,遺贈撫養協議優先。被繼承人生前與他人訂有遺贈扶養協議,同時又訂有遺囑的,繼承開始後,如果遺贈扶養協議與遺囑沒有牴觸,遺產分別按協議和遺囑處理;如果有牴觸,與協議牴觸的遺囑全部或部分無效。”可見,當遺贈撫養協議、遺囑和法定繼承發生衝突時,遺贈撫養協議先於遺囑和法定繼承,而遺囑繼承又先於法定繼承。

二、遺贈撫養協議與遺囑的區別是什麼?

1、二者的受讓主體不同。遺贈扶養協議的受讓人必須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國家及其他社會組織。而遺囑繼承中的受讓入,即繼承人必須在法定繼承人範圍內,且必須是自然人;

2、二者所指向的客體範圍不同。遺贈扶養協議的客體只包括財產權利,不包括消極的財產義務,但執行遺囑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而繼承的客體範圍不僅包括財產權利還包括財產義務。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以被繼承人的實際遺產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可不予清償,但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但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遺贈扶養協議,是遺贈人與扶養人之間訂立的,確定遺贈與扶養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這裡的“扶養人”是指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體所有制組織。這種協議規定,扶養人承擔遺贈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並於遺贈人死後取得其遺產。

在現實生活當中,可能對於有些人他們去簽訂了遺贈扶養協議,也訂立了遺囑,此時在內容方面存在著牴觸的情況之下的話,法律當中有規定是應當以遺贈撫養協議為先的。如果沒有牴觸分別進行處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