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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書遺囑必須要見證人作證嗎

遺產繼承 閱讀(2.06W)

代書遺囑必須要見證人作證嗎

代書遺囑屬於《民法典》中規定的遺囑形式之一,一般就是指有他人代替被繼承人書寫遺囑內容。而這個時候,代書遺囑如果想要生效的話,則也是要滿足規定的要件才行。這個時候代書遺囑必須要見證人作證嗎?可能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什麼是代書遺囑

一般來說,遺囑是遺囑人對自己的財產或其他事項所作的處理,通常由遺囑人自己完成。但是當遺囑人不識字或因生病等不能書寫時,或者不願意自己書寫的,也可以委託他人代寫遺囑,他人代寫的遺囑便是代書遺囑。由他人代寫的遺囑應當完全反應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二、代書遺囑必須要見證人作證嗎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第3款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而具體來說,代書遺囑的生效條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符合遺囑的一般要求。

(1)立遺囑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設立遺囑;

(2)立遺囑人思想表示真實;

(3)遺囑處分的財產為立遺囑人合法財產;

(二)、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且與繼承人無利害關係。

有三類人不能成為見證人。一是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二是繼承人、受遺贈人,三是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應當注意的是,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夥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三)、見證人中的一人代書,並註明年、月、日;

(四)、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簽名。

從法律中規定的代書遺囑生效的要件中可以知道,如果此時沒有兩個及其以上的見證人在場的話,那麼代書遺囑一般就會被認定為無效。另外,這裡的見證人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同時也要與繼承人沒有利害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