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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列印後簽字是否有效?

遺產繼承 閱讀(1.13W)

遺囑列印後簽字是否有效?

遺囑列印後簽字是否有效?

打印出來的遺囑將由立遺囑的人在法律上簽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指定一個或者數個法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財產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規定,遺囑人應在遺書上簽名,註明年、月、日。在聖經上作見證的,要有兩個人以上。其中一份應註明證言的年、月、日,並由證言人、其他證人、遺囑人簽名。

公民有處分個人合法財產的權利。法律規定了反映公民真實意義的意志方式。遺囑人將自己準備好的遺囑委託他人印製。雖然形式不是當事人親自寫的,但遺囑的內容和遺囑的內容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這意味著如果他有親筆簽名,這份遺囑就是有效的。我國《民法典》規定,自編遺囑必須由遺囑人親自書寫,並在上面簽字,註明年、月、日。對自寫遺囑提出如此苛刻的形式要求,目的是為了確保遺囑人能夠在不被他人隨意篡改的情況下,親自表達自己的真實意願。

幾乎所有的遺囑都是立遺囑人的筆跡。隨著人們對計算機技術應用的提高,為了方便,許多人將採取印刷的形式。如果法律對遺囑人的“書寫”要求過高,那麼用筆親自書寫顯然不利於保護遺囑人的真實遺囑。在實踐中,只要印製的遺囑符合自書遺囑的其他要求,且有證據證明遺囑確實來自遺囑人之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法院也會將遺囑視為自書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