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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出資以父母名義購買並登記的房改房 | 是否屬於父母的遺產

遺產繼承 閱讀(1.02W)

雖然此房是夫妻共同出資購買,但此房依然屬於產權人所有,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夫妻共同的出資可以作為夫妻與房屋產權人之間債權債務關係處理,也可以認為是子女為孝敬父母,而進行的共同贈與行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出資以父母名義購買並登記的房改房,是否屬於父母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