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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不在房產繼承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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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一方不在房產繼承規定是什麼?

夫妻一方不在房產繼承規定是什麼?

夫妻一方不在房產繼承規定是首先是需要剔除另外一半的房產,然後發生遺囑繼承或者是法定繼承。在正常情形下,被繼承人死亡時,法定繼承人便可依繼承順序的直接行使繼承權。但也有可能出現被代位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情況,這時被代位繼承人在客觀上就無法行使繼承權。

二、代位繼承的條件是什麼

代位繼承的適用條件:

(1)享有繼承權的被代位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死亡。在正常情形下,被繼承人死亡時,法定繼承人便可依繼承順序的直接行使繼承權。但也有可能出現被代位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情況,這時被代位繼承人在客觀上就無法行使繼承權。

(2)被代位繼承人須為被繼承人的子女。通常情形下,公民死亡,其對其他公民的繼承權也一併消失。但若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則其繼承權並不消失,根據法律規定,被繼承人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可有其子女代位行使其繼承權。

(3)代位繼承只能是被代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也就是說,被代位繼承人的配偶、長輩親屬、旁系血親均無權行使代位繼承權。被代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包括被代位繼承人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曾外孫子女等晚輩直系親屬。

(4)代位繼承只能發生在法定繼承方式中。在遺囑繼承中不發生代位繼承問題。因為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只有在遺囑人死亡時才取得繼承權。如果遺囑繼承人於遺囑生效前已死亡,則其已無民事權利資格,無法取得繼承權。

在當代的社會,目前我們國家對於夫妻共同財產是有非常明確的劃分的,比如說房產是屬於夫妻共同所有,那麼其中一半的房產就是歸屬於夫妻當中,其中一方如果死亡的狀況之下,那麼對於這一半的話就可以發生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