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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婚前財產繼承規定是什麼?

遺產繼承 閱讀(1.11W)

一、再婚夫妻婚前財產繼承規定是什麼?

再婚夫妻婚前財產繼承規定是什麼?

再婚夫妻婚前財產繼承規定是由夫妻其中一方的法定繼承人發生法定繼承,或者是按照醫囑來進行繼承,主要還是因為,婚前財產歸夫妻一方個人所有。

婚前財產,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財產。我國婚姻法關於婚前財產的界定,是以結婚登記的具體時間作為時間界點劃分的,而不是以同居的時間或辦理酒席的時間作為婚前財產劃分的時間點。我們一般可以認為,只要夫妻一方所有財產的取得時間是在結婚之前,或雖在結婚之後取得,但結婚前已明確可以取得的,應當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結婚之前已實際取得的財產,如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勞動報酬、投資經營所得受益、接受他人贈與或繼承所得的財產等,只要是在夫妻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之前取得的,應當認定為婚前財產。

結婚之前雖未實際獲得財產,但結婚之前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如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經明確可以繼承的財產,而在結婚之後才分割取得上述遺產份額,此時夫妻一方繼承的財產亦應當認定為婚前財產。

二、婚後財產繼承規定是什麼?

“兩人婚後的共同財產的一半” “丈夫的婚前財產”=丈夫的遺產如果丈夫沒有立遺囑,那麼由法定繼承人繼承:

妻子,子女,父母。繼承份額的多少也會考慮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照顧和付出的多少而適當加以調整。

1、如果房子是現在夫妻的共同財產,原則上男方的遺囑只能處理屬於自己一半的房產;

2、如果不立遺囑,那麼涉及男方的遺產,按法定繼承,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分繼承;

3、如果沒有遺囑,男方的四個孩子有權主張繼承。

夫妻共同財產主要指的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獲得的一些財產,而對於這部分財產是夫妻共同擁有的,因此無論是處理這部分財產還是訂立遺囑,都是應當夫妻雙方共同決定,而婚前的財產可以由個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