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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遺產繼承 閱讀(2.61W)

遺產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遺產繼承當中,難免會產生糾紛,畢竟這是涉及到財產的分割問題,大家都想為自己爭取更多的利益。而此時如果是用訴訟方式來解決相關糾紛的話,則就要了解遺產糾紛訴訟時效的問題,那究竟遺產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一、遺產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我國《繼承法》第八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所謂繼承開始之日,即是被繼承人死亡之日。

二、遺產繼承糾紛怎麼解決

解決途徑: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發生了繼承糾紛,可以通過如下途徑加以解決:

1.自行協商

繼承糾紛發生後,相關當事人可以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通過互諒互讓,就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協商達成一個各繼承人都願接受的協議,然後按協議分割遺產。協商雖然是在產生糾紛的當事人雙方之間進行,但也須遵循一定的原則:

(1)平等自願原則。協商不是法定的解決民事糾紛的必經程式,所以,必須在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適用這種方式.再者,協商後達成的協議也必須是在雙方當事人都自願的基礎上達成。

(2)合法原則。分清是非是協商解決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標準是繼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規定。經協商達成的協議本身也要合法,否則無效。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在協商處理繼承糾紛時,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利,對此不能按違法對待。

(3)不損害國家、社會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當事人不得為達成協議,為了各自的利益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否則,這種協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護。

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有利於家庭成員之間的和睦團結,由協商解決完全基於有關當事人的自願行為,因此處理後不會傷害彼此之間的親情,也有利於糾紛的迅速、徹底解決。由於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不需經過別人的調解,更無須訴諸法院,節省了當事人的人力、財力和時間。同時,由於協議是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的,因而能夠使糾紛得到徹底解決。

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群眾性組織。在發生繼承糾紛後,如有關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以繼承法為依據,通過說服教育的方法來調解糾紛,促使當事人在自覺自願的基礎上,互相諒解,互相讓步,達成協議。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議達成以後,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繼承糾紛發生後,經協商不成時,可以不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不成協議的,任何一方也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注意的是,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3條的規定,繼承糾紛不能仲裁。因此,有關當事人之間因繼承發生糾紛後,不能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綜上可知,遺產繼承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為兩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有個最長期限的規定,即最長不能超過20年。要是你在這方面遇到糾紛而自己又不知道該怎麼解決的話,可以諮詢一下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