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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遺囑房屋繼承有哪些人?

遺產繼承 閱讀(7.95K)

沒有遺囑房屋繼承有哪些人?

一、沒有遺囑房屋繼承有哪些人?

房屋遺產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包括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適用法定繼承時,依照下列規則分配遺產: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當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時,由第二順序繼承。此外,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

二、房屋遺產繼承的辦法是怎樣的?

房屋遺產分割不同於其他財產的分割,因為房屋是不動產,不能隨意移動,或因繼承人的實際需要,併兼顧各繼承人的利益,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法分割房屋遺產:

1、採取折價補償的方法。一般是歸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繼承人應繼承的房屋遺產份額折價補償。房屋作價標準可以由繼承人自行協商確定,或根據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房屋估價標準,並參照當地市場價格合理評定。

2、採取共有方法,共有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兩種形式。所謂共同共有就是繼承人對房屋遺產平等地、不分份額地享有所有權,按份共有則是繼承人按份額佔有房屋遺產,並按各自的份額享受權利。

在房屋遺產分割中,儘量採用第一種方法即折價補償的方法比較好,這樣做,可以徹底解決房屋繼承糾紛。採用第二種方法,則應視為對第一種方法的補充,如折價一方因經濟能力負擔不起折價款,而又必須兼顧其他繼承人的利益的,採用共有方法,也可減少矛盾。

綜上所述,老人沒有留下遺囑,去世後其名下的房屋,可以有法定繼承人來繼承。子女父母及配偶都在繼承人的範圍,可以對房產繼承簽訂協議,共同分割。如這些人都不存在,則死者的兄弟姐妹可以繼承房屋。對沒有盡到義務的法定繼承人,可以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