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房產繼承稅標準
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發生的累計不超過二萬元的贈與財產。被繼承認擁有所有權,並與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價值不超過五十萬元的住房。價值超過五十萬的,只允許扣除五十萬元。
遺產稅的免徵額為二十萬元。
遺產稅的計算公式為:應徵遺產稅稅額一應徵稅遺產淨額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遺產稅的免徵額及允許扣除專案的金額標準,由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變化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遺產稅依照本條例所附的《遺產稅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表》計算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