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己寫的遺囑具備法律效力嗎
自己寫的遺囑即自書遺囑,是指遺囑人親筆書寫的書面遺囑,符合法定條件的自書遺囑是有法律效力的。
二、怎樣寫遺囑才有法律效力
(一)主體合法
1、主體必須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立遺囑人必須年滿18週歲;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
2、立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二)客體合法
1、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立遺人的個人合法財產。如果處分了與他人共有的財產或不屬於立遺囑人個人所有的財產,遺囑就要部分或全部無效;
2、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立遺囑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
(三)內容合法
1、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有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如果遺囑人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有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遺產份額,遺產處理時,應當為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所剩餘的部分,才能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
2、遺囑必須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
3、遺囑內容不得違其他法律。
三、遺囑的形式有五種:
1、公證遺囑,是指經過公證機關辦理的遺囑。
2、自書遺囑,是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並註明年月日的遺囑。
3、代書遺囑,是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個見證人代為書寫,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立遺囑人簽名並註明年月日的遺囑。
4、錄音遺囑,是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以錄音形式做出的遺囑。
5、口頭遺囑,是在危急情況下,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以立遺囑人口述形式做出的遺囑。在危急情況解除之後,立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隨著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小夥伴,楷書關注法律,年輕的時候訂立遺囑,是法律意識強的表現。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建議大家做公證遺囑,因為法律效力高於其他的形式的遺囑。公證過的遺囑,也是可以隨時可以進行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