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法律為立遺囑的繼承順序作出了限制性規定嗎?

遺產繼承 閱讀(6.02K)

一、法律為立遺囑的繼承順序作出了限制性規定嗎?

法律為立遺囑的繼承順序作出了限制性規定嗎?

1、法律為沒有立遺囑的繼承順序作出了限制性規定,立遺囑後,遺囑有效的情形,處理遺產時以遺囑為準,按遺囑繼承,不按法定繼承順序。

2、法定順序繼承的規定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立遺囑需要滿足的條件

(一)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即年滿18週歲且精神狀態正常的人立的遺囑才有效。

(二)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偽造的遺囑無效。

(三)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

(四)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不得處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

(五)遺囑中處分的財產只能是屬於個人的私有財產。

這一點,在夫妻一方訂立遺囑時特別應當注意,因為夫妻在共同生活的過程中,很多財產都是屬於雙方共有的,這時候,訂立遺囑的一方應先將共有財產分開,只對屬於自己所有的財產進行遺囑處分。比如,夫妻二人有一套房屋屬於雙方共有財產,一方在訂立遺囑的時候就不能將整套房屋進行遺產分配,而應當先將此房屋按平分的原則一分為二,再對其中屬於自己個人所有的那一半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遺囑處分。如果直接對共有財產進行處分,遺囑就會因為處分的是他人財產而無效。

某公民死亡的時候,若是留下了合法的財產,那麼就需要按照遺囑、或者是法定繼承的規定去處置遺產。具體來說,如果遺囑存在且有效,那麼就需要按照死者的意思來處理其留下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