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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繼承多久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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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繼承多久訴訟時效?

一、農村宅基地繼承多久訴訟時效?

1、長期訴訟時效。長期訴訟時效是指訴訟時效在兩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訴訟時效。訴訟時效一般適用於債權,理論及司法實踐上,普遍認為對物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2、宅基地侵權屬於侵犯物權的行為,應該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不存在超過訴訟時效的問題。

3、《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五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4、《環境保護法》第六十六條 “提起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5、《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條“有關船舶發生油汙損害的請求專權,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損害發生之日起計算;但是,在任何情況下時效期間不得超過從造成損害的事故發生之日起六年。”

6、《合同屬法》第一百二十九條“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因其他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

二、宅基地使用權

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綜上所述,宅基地使用權轉讓具備以下條件有,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應當根據地隨房一併轉讓,城鎮居民購買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應認定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