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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確權時間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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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確權時間是多久?

一、農村宅基地確權時間是多久?

宅基地未經確權的,權利人可以隨時要求確認權利,除非土地使用權變更,否則並不因為時間的推延而喪失權利;但如果宅基地已經被他人確權,對此不認可的,需要及時提出確權主張,否則可能因超過訴訟時效或者起訴期限而喪失勝訴權利。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一般為3年,最長保護20年;行政訴訟的起訴期限一般為6個月,涉及不動產最長為20年。

二、我國《土地管理法》中對宅基地糾紛的解決辦法,主要有三種:

1、協商解決。《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據此規定,公民之間發生的宅基地糾紛,應當先通過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

2、行政解決。《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2款規定:“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該法還規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犯、賠償損失。

3、司法解決。《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這表明公民之間就土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發生的糾紛,只與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條和第53條的規定,先經過有關行政機關的處理,對於處理決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綜合上面所說的,確權就是屬於確認自己的權利,對於當事人是可以對這份權利要求確定的,對於宅基地的確權時間我國是沒有具體的規定,只要自己有合法的證明材料,就可以隨時的要求確權,同樣對於確權不服的也是可以利用訴訟方式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