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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權繼承2021年可以嗎?

遺產繼承 閱讀(8.13K)

宅基地使用權繼承2021年可以嗎?

一、宅基地使用權繼承可以嗎?

宅基地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宅基地使用權不屬於被繼承人遺留的合法財產,不能被繼承。宅基地是農民集體財產,村民個人只有使用權,而且這一使用權具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資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作為土地使用權的一部分,當然歸當地的農村經濟組織(村委會)所有。宅基地使用權作為一項特殊的物權,與農民個人的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緊密相關。宅基地不屬於遺產,不得繼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村民個人所有,是可以被繼承的。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二、宅基地使用權的特徵有哪些?

1、宅基地使用權具有身份性。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宅基地使用權與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資格密切相關,只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權,禁止流轉。

2、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具有無償性。從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來看,集體成員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無需交納相關費用,原則上是無償取得。

3、宅基地使用權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權為保障農民“居者有其房”而設立,具有社會保障職能。

根據宅基地使用權的特殊性,集體成員取得宅基地使用權是基於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如果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死亡那麼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就終止,其生前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權也應當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綜上所述,宅基地使用權是重要的集體土地使用權,這不是公民的個人財產,因此不可以做遺產繼承。村民使用宅基地,去世後村委會要決議是否回收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不可以繼承,但是其建設在上面的房子可以當財產繼承,子女配偶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