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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怎麼要求父母立遺囑才是有效的?

遺產繼承 閱讀(3.13W)

子女怎麼要求父母立遺囑才是有效的?

子女怎麼要求父母立遺囑才是有效的?

子女不能要求父母訂立遺囑的,對於這種行為是屬於無效的;怎樣訂立遺囑由被繼承人自己決定,其他人不得強迫被繼承人訂立遺囑,如果強迫訂立的遺囑無效。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影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影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影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綜合上面所說的,對於公民是可以訂立遺囑的,但對於訂立遺囑是根據自己的意願來進行處理,前提是當事人也必須要有完全的民事能力才可以實施,對於子女是沒有權利要求父母如何進行訂立的,所以,訂立遺囑也是要符合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