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訂立遺囑是處置個人財產的重要方式,而被繼承人立遺囑一般是在自己年齡比較大,並且身體機能出現問題的情況下,以防萬一才會訂立的,遺囑的型別有很多,那麼父母健在怎麼立遺囑?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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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如何給子女立遺囑
1、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2、【遺囑的形式】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3、【遺囑見證人】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4、【特留份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5、【遺囑的無效】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