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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法院如何判

遺產繼承 閱讀(1.17W)

法院一般會將房產份額在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之間平均分配,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如有繼承人想要一個人擁有房屋所有權,要按份額向其他繼承人支付價款。如果繼承人都不想要房產所有權,由法院評估、拍賣,在繼承人之間分配價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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