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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割前財產保全需要多少費用?

遺產繼承 閱讀(1.95W)

遺產分割前財產保全需要多少費用?

一、遺產分割前財產保全需要多少費用?

繼承的法律後果,是引起財產所有權的轉移。遺產具體分割後,每個繼承人對於分到的遺產就享有了所有權,可以根據自己的意志對該遺產行使佔有、使用、處分的權利。這時,被繼承人的遺產因為繼承而改變了所有權的主體,就是由被繼承人轉歸繼承人所有。財產保全的作用是,防止當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處分有爭議標的物或者處分判決生效後用以執行的財產,以防止糾紛擴大,並保障生效判決得到執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不當,會給當事人財產權和人身權造成損害。例如,對當事人的銀行存款全部予以凍結,超出申請人請求的範圍,會使對方當事人的經營活動受到限制。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二、財產保全的範圍是什麼?

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也認為,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時,保全的範圍應當限於當事人爭執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對案外人的財產不得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對案外人善意取得的與案件有關的財產,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財產保全的範圍,不能超過申請人請求的範圍,或者不能超過爭議財產的價額。採取保全措施,只能在當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的請求範圍內,才能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使申請人的權益得到實現,也避免給被申請人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綜上所述,老人去世沒有立下遺囑的,可能導致遺產分割糾紛,子女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可以在分割前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防止有人擅自處置遺產。申請財產保全的費用按照標的額的0.5%收取,最高限額是五千元。法院受理後,決定執行保全的,可以凍結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