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同居>

離婚後發現重婚的追訴期是多久?

同居 閱讀(2.69W)

一、離婚後發現重婚追訴期是多久?

離婚後發現重婚的追訴期是多久?

重婚罪最高刑為二年,所以其追訴時效應為五年。重婚罪屬於刑事犯罪,當事人應該參照以下法律規定。

根據《刑法》

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條 【追訴期限的延長】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條 【追訴期限的計算與中斷】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二、重婚罪犯罪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卻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如果說在婚後發現配偶有做出重婚的行為後,當事人也是可以依法與其辦理離婚手續並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的,如果說在雙方辦理了離婚手續後才發現對方有重婚的行為後,也是可以在發現重婚後的五年內提起訴訟的,如果超過五年訴訟時效則不可以繼續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的。